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顺利开展,切实去维护学校以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再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形,特地制定了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进行招生工作,遵循这么个原则,即“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还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再综合评价,最后择优录取,并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的监督,接受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体育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
邮政编码: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方面,存在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对于那些遵守国家招生管理规定而被我校录取,进而成功获取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而言,当他们在被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在我校积累并获得规定的学分且合乎本校毕业生基本要求的最终规定达成时,便会被我校认可准予毕业,同时我校会为他们颁发广州体育学院毕业证书,该证书的种类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另外,针对那些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我校会授予其广州体育学院学士学位,并且为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学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成,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负责制定招生规定,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确定招生规模,负责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属于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里面的执行机构,它的主要职责在于,依据学校的招生规定以及实施细则,去编制招生计划,还要组织招生宣传以及录取工作,并且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置了招生监督小组,该小组由学校领导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构成,其职责是针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在录取期间,学校成立了信访组,并且安排了专人专注于考生信访、申诉以及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单独招生类本科专业,其中包括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这些都在单独招生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有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经济学(体育经济)、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休闲体育(康乐体育)、休闲体育(高尔夫)、运动人体科学(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新闻学(体育新闻);文理科类本科专业,有经济学(体育经济)、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运动康复、新闻学(体育新闻);艺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含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模特)、舞蹈表演(现代舞与爵士舞方向、运动舞蹈方向——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这些皆在第二批A类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贯彻执行教育部所规定的那种“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之时严格依照教育部以及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与规定,把考生高考成绩当作基本依据,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各方面情况,借此去择优选取。
第十七条 于省招生委员会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处,于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出具体的录取标准,依照体育类、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音乐类)进行分类录取。本校的公共外语教学设定为英语,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地报考。
第十八条 展开平行志愿的施行,投档比例达105%,此比例存在灵活性,可于100%至105%的范围里进行选择。
第十九条 倘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展现出合格态势,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呈现出合格情形,同时统考成绩成功抵达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广州体育学院投档要求,在这种状况下,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从高分朝着低分的先后顺序,以择优方式予以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依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会优先于第一志愿报考某专业的考生里,从高分开始往下进行录取操作,要是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达到录取满额的情况,那么就会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这个专业的考生,依照这样的方式一路类推下去。当考生的专业填报顺序以及总分处于相同状况的时候,会按照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较高者优先予以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这种情况下,要是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就会依据考生总成绩并且兼顾单科成绩,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存在空额的专业去录取,要是考生不服从专业调解,那就会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对于报考我校文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而言,其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必须要获得等级成绩,并且至少要有两门达到C级以及以上等级,对于报考我校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情况同样如此。
于广东省,针对报考我校体育类的高中毕业生而言,其需三门学业水平考试,且这三门考试都要获得等级成绩,同时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以及D级以上等级;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来说,同样是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得获取等级成绩,并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之上等级。
在广东省,对于报考我院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对于报考我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着相应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化学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并且文科类考生起码两门学科成绩都要达到D级或者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并且理科类考生起码两门学科成绩都要达到D级或者以上等级。
对于考生而言,当考试成绩呈现相同状况(或排序一致)之时,那些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现优异的考生能够获得优先被录取的机会。而在进行专业录取这个环节的时候,处于同等条件的情形下,会优先录取那些修习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向我院填报艺术类(音乐类)志愿的考生,其必须要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音乐类)报考条件,要参加我院设定的专业校考,且需取得我院所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考文科类以及理科类的考生,依据当地招办所划定的分数线,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逐个地依次进行择优录取。要是总分成绩呈现相同的情况,那么就依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接着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这三科的成绩,进而进行择优录取。
从事艺术类范畴中音乐类方向的考生,必须参与由我院所组织的专业考试,进而获取到由我院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证书,在文化成绩达到各个省以及各个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里音乐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这个前提条件之下,对于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而言,是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数一直到低分数进行分省以及分直辖市排名,接着依次按照择优的原则来录取,要是专业成绩呈现相同的情况,那么就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数到低分数加以依次择优录取;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则是按照合成总分,这里的合成总分等于文化考试分除以文化考试总分随后再乘以100加上专业考试分,由高分数到低分数去进行分省以及分直辖市排名,依次按照择优的原则来录取,要是合成总分成绩相同,就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数到低分数,依次按照择优规则录取。
对于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以及新闻学专业,首先会按照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来投放计划数的60%进行录取,要是文化成绩相同,那就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优录取;其次呢会按照体育分广州体育学院邮编,从高分到低分来投放计划数的40%进行录取,倘若体育成绩相同,就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优录取。而体育类的其它专业在出档的时候,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投放录取,要是文化成绩相同,就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
(1)拟录取的名单,会报送至考生户籍所在的省份、市(区)的招生办去审核,之后再报给国家体育总局备案,我方院校会依据备案批复之后的录取名册来寄发录取通知书。
(2)依据我院专业或者专项的需求情况,要是有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就先将其录取;要是有线上健将级以及一级运动员的考生,就接着把他们录取;要是有线上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就最后把他们录取。
同等级别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总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这个基础之上,按照文体综合分来分专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文体综合分的计算方式为体育专项考试总分乘以百分之七十加上文化考试总分乘以百分之三十,若文体综合分相同,那么以其体育专项成绩较好的那一方优先录取。
要注意,凡是被我们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了的考生,全部都不会去办理录取之后再退档的手续。
第二十五条 优惠政策:
1.对于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属于当年度那个《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范畴内的加分贝语网校,予以认可,满足符合国家以及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类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情形下会优先录取。
2.对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是其为一级运动员,那么文化考试成绩能够在原始总分的基础之上增加30分,而要是健将级的话,文化考试成绩则会加50分。
在同等状况之下,优先录取下述考生:相关科目成绩突出的考生,或者运动能力突出的考生;具备特殊技能的考生,像绘画方面的考生,书法方面的考生,音乐方面的考生,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这类考生;拥有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比如男生身高在185厘米以上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的考生;极具培养潜力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其体检所需遵循的标准是,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颁布的,名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编号为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编号为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第二十七条 我院体检标准依照广东省《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5号),以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8号)执行,凡是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或者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均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新生,以及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其裸眼视力的任何一眼都不低于4.8 ;对于轻度色觉异常的学生,也就是俗称色弱的学生,是不会录取到体育教育专业的,同时也不会录取到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更不会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同样还不会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也不会录取到特殊教育专业。
第二十八条 考生不能患有影响正常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肢体残缺。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之后,学校将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当做依据,针对新生展开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对于那些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依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来进行办理,予以及时转专业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的收费标准广州体育学院邮编,是依照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来执行的,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亦是如此。学费标准方面,单独招生类专业,每生每年为7000元。体育类、文理科类专业,除去休闲体育专业。
高尔夫
新生每年的费用是5200元,艺术类专业以及休闲体育专业(高尔夫方向),每生每年为10000元。住宿费方面,依据不同的住宿标准,每生每年在600元至1500元之间。倘若2014年广东省政府出台了新的收费标准,那么将按照新标准来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有相应措施,奖学金也有对应规定,助学金同样有相关规定,且这些助学措施还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规定来看,同时也要依照我校相关规定来执行。
助学贷款、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置:
1.详情于入学后见我院《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2.身处经济困难状况的学生,能够去申请国家所设立颁发的助学金,还能够参与学院所组织开展的勤工助学相关活动。
3.在学校就读期间,那些学习成绩的品质优秀良好,思想表现呈现出良好态势,运动成绩十分突出显著的人,能够获取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者运动竞赛成绩奖励所发放的奖金。
4.对于那些队员,也就是已被选进学院代表队,还要代表学院去参加比赛的,将依据其运动等级,以及训练、比赛的状况态势,来给他们发放训练津贴,并且给予运动竞赛奖励。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体育学院监察处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监督电话: +传真:020+
电子邮箱: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传真:020+
负责部门:招生办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广州体育学院在2014年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针对本章程进行讨论审查,最终予以通过,此章程适用于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是由广州体育学院委托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来进行解释的。本章程要是与国家以及省制定的相关规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那就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作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