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传来消息, 记者苏季报道说在12月12日这一天, 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冬季全省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 这个通知被简称为《通知》。
该办公室要求落实相关的收费规定, 还要严防预收费用带来的风险, 对于义务教育学科类的培训, 必须非常严格地执行政府指导价。对于非学科类的培训, 一次性收取的费用不能多于5000元, 同时还规定不能以充值或者次卡等任何形式, 变相去收取那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是超过60课时的费用。
这个《通知》指出, 广东省的“双减”政策现在正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 这个阶段是前面的工作和后面的工作进行连接的重要时期, 同时校外培训治理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的进展, 但是学科类培训还是会出现隐蔽的变化形式, 而且不同类型的培训在共同监管方面存在不足这些情况依然存在着, 防止这些问题再次回头的压力是比较大的。
这个通知里提到了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就是各地都需要动起来, 对某些特定的地方进行管控和排查工作, 这些特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违规培训情况经常出现商务楼宇, 还有居民小区, 这些都是重点的场所, 之所以要这么做, 是为了严防一些不好的现象发生, 不好的现象都有哪些呢?
第一种情况是学科类培训机构的问题, 尤其是那些专门面向初三学生或者高三学生开展培训的机构, 它们可能会违规开班, 第二种情况是比较棘手的一种, 就是已经注销了的培训机构, 这些机构在注销之后, 还在悄悄地继续开班上课, 第三种情况是面向三到六岁的学龄前儿童开展培训的机构, 这些机构可能会违规开展学科类的培训, 第四种情况是非学科类的培训机构, 这些机构可能会打擦边球, 表面上说是做非学科培训, 实际上却在偷偷地开展学科类的培训, 这些各种问题都是这次管控排查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和防范的对象。

与此同时, 我们要切实加大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发布这些广告现象进行治理的力度,要非常严格地去查办那些针对中考还有高考来进行所谓的“提分”或者是“保过”等具有违法性质的宣传行为。
在涉及收费的问题时, 该《通知》提出了具体规定, 要求必须严格落实相关收费规定, 并且要严防预收费用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全省的范围内, 所有面向3岁以上的幼儿园儿童以及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 都必须坚决贯彻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其中明确提到了“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这一具体要求, 因此, 这些机构进行预收费用的时间, 不能提前于培训正式开始的时间超过一个月。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业务来说, 必须去严格执行由政府定的价格标准。至于非学科类的培训, 在一次收费这个环节上, 金额是没有办法超过5000元的。同时, 在费用的收取方式上面, 是绝对不能够使用充值、次卡等等这些形式来变相地操作。
这种变相操作的结果, 就是收取的时间跨度如果超过了3个月, 或者是课时数超过了60节课的情况, 都是不被允许的。
与此同时, 需要去加强对那些在外面的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的检查的力度。对于那些存在收取一次费用超过了五百元问题的机构要进行执法检查。对于那些存在预收的费用没有全部放到资金监管里面的机构要进行处理。对于那些没有依法放到全国的外面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的这个综合平台里的机构也要进行检查和处理。

各地要把那个《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的落地工作推进好, 也就是粤教监管函〔2023〕8号提到的那些东西, 要让校外培训“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被更多人知道并且推广开来, 引导那些做校外培训的机构都广泛地使用这个办法, 这样就能在源头上, 把因为预付费带来的风险隐患给消除掉。
《通知》还要求加强行政执法, 依法处罚违法培训。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项协调机制办公室准备在最近一段时间里, 专门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开展行动, 将会去各地方市县对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查看和暗中检查, 具体内容是看他们有没有把教育部调研组反馈的那些问题给整改好, 有没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落实到位。
如果发现有的地区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问题很严重, 校外培训退费难还有卷款跑路的问题突出, 又或者存在其他违法的培训行为, 甚至当地老百姓对此怨声载道、反映强烈, 那么官方就会对这些地区进行督查并采取问责措施。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卢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