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 记者获悉, 河南省教育厅日前就做好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下发通知, 和去年相比, 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整体保持稳定, 仍坚持“公民同招”, 在报名流程上, 明确各地要使用全省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
河南省会继续把所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都落到实处, 县里面还有县级以上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 他们得看着那个意思, 就是学校划片去招生, 学生就近去上学这个总的目标, 从实际的情况出发, 然后根据县里面的适龄的儿童和少年的人数, 还有学校的布局、办学的条件、学位的数量、交通的状况这些个因素, 来科学并且合理地确定那些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 还有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
如果招生片区的范围有调整的这件事发生的话, 需要及时向外界去公布情况, 并且要做合理地引导各位家长对于相关情况的预期。
各地得把那叫做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的玩意儿用起来, 拿去干那些收集学生信息还有发布招生计划以及划定招生范围甚至录取结果这些事情, 以此来搞那种让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阳光招生工作, 还要去弄出规范的样子。
在今年的时间内, 河南省方面会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所谓“公民同招”的这种政策思路, 并不会产生动摇的想法, 以下是其中所包含的具体要点部分: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 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
(2)对于报名人数超过了招生计划的那些民办学校, 要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个办法;对于那些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就要实行“注册入学, 直接录取”这样的方式。
(3)按照一般的原则来说呢, 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应该是限制在审批地这个行政区域里面的。然后对于有提供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 如果确实是需要超出审批地这个行政区域来进行招生的, 必须经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才可以, 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的, 但是不得跨市域招生, 这句话就是这么说的。
禁止任何掐尖招生
所有义务阶段里的公立和私立学校,都必须严格地去遵守免试入学的那个规定河南省外地孩子就读私立学校要求, 不能通过考试、评测的方式去筛选学生,也不能委托外面的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这些形式来选拔学生物理好资源网, 绝对不能把各种考试的结果、竞赛的成绩、培训的证明或者相关的证书当作是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还是要继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这一套制度, 严禁任何学校打着实验班的旗号去掐尖招生。全面地取消对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定要把“靠着流入地的政府来做为主, 靠着公办学校来做为主”这个办法给坚持住, 要把跟随父母来到城市的孩子们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事情, 全都放到城镇的发展计划里面去管起来, 也要放到政府的财政保证的范围里去管起来, 要把以居住证作为最主要的依据来让随迁子女进学校的这种政策给健全完善好, 要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把随迁子女进学校的步骤流程和需要的证明要求给简化掉,要来保障跟随父母来到城市的孩子们能够平等地去接受义务教育河南省外地孩子就读私立学校要求, 来确定所有的孩子都能进入学校。
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到少数学校

各省辖市, 还有那些县以及市的辖区里面的教育行政部门, 他们得在自己教育局的官方网站上面, 把随迁子女入学这个政策的详细情况给公布出来, 同时, 还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服务窗口去处理这些事儿, 并且要把服务电话, 也就是咨询电话也给公布出来。
至于随迁子女, 不能把他们都集中在少数的那几所学校里面去学习。如果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里面就读的比例, 是低于规定了的那个标准的, 而且公办学校的学位又是不足够的那些情况下, 那么就可以通过政府去买服务的这种方式, 把孩子们安排到民办学校里面去就读。
对于回乡创业的人员, 如果他们随带的子女想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去读书, 那么当地的教育局还有相关学校就得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进行统一且合理的安排。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对于就近安排的、处于适龄阶段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让他们来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中度和重度残疾的儿童来说, 将他们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去就读, 对于那些需要专人进行护理、因而无法到学校里面去就读的孩子, 会安排老师送教上门, 以法律作为依据来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严格控制班额招生
各地要因校施策, 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大班额较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 合理制定招生计划, 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各地都需要把学籍管理这项工作看得非常重要, 要及时把事情处理好, 完成小学新生的注册工作, 并且要把初中以及高中新生的学籍接续手续办完。
要实实在在地去落实学生本人和学籍要保持一致的原则, 也就是学籍会随着学生本人进行移动这样的规定, 严格禁止出现人的实际情况和档案记录对不上号的情况, 严格禁止那种空挂着一个学籍的现象, 严格禁止搞出假的学籍信息, 同时, 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跨区域招收进来的学生, 还有那些不按照规则办理转学的学生, 也是坚决不能为他们去办理学籍转接的相关手续的。
在控制学生辍学并保障他们能够继续上学这方面的事情上, 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重点区域里, 还要盯着特定的人群来看待这些事儿也得抓牢关键的环节, 同时也要注意一些重要的时间点, 我们最主要的任务是把这些残疾的小朋友、来自贫困家庭的小朋友、没有父母在身边照顾的留守儿童以及陷入各种困境的孩子安排进学校里去读书, 与此同时, 学校和社会要加强对于这些孩子的情感关怀以及在生活和学习上的帮助和支持工作, 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保护每一个到了年龄段的儿童和青少年获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一点不能出问题。
严查“私塾”“国学班”
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去认真排查社会培训机构用“国学班”“读经班”“私塾”这些形式来替代义务教育或者妨碍正常实施的行为, 并且要依法依规去严厉查处。
要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正当理由, 不送适龄儿童上学去接受义务教育, 或者导致孩子辍学, 情节严重的话, 或者是构成犯罪的话, 都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让老百姓能够享受到非常好的教育这种需求, 我们得想办法去满足它。具体来说, 就是要把那些好的办法都用起来。什么是好办法呢? 比如说搞集团化办学。还有就是搞学区制。另外还需要结对帮扶。再一个就是让强的学校来帮助弱的学校。通过这些做法, 我们可以把优质教育资源所覆盖的范围给扩大掉。
这样做的目的, 就是为了把差距给缩小掉。这个差距体现在好几个方面。首先是各个学校之间的差距。然后是城市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差距。最后是不同区域之间学校的差距。这些差距包括办学条件方面的差别, 师资力量上的不同, 还有管理水平的区别, 以及教育质量高低不一的问题。
十个“严禁”划出招生红线

在招生这个纪律的问题上面, 对于实行义务教育的学校而言, 它们是不可以用所谓的国际部以及国际课程班还有境外班这样的一些名头来去进行招生的。与此同时, 那些专门针对外籍人员进行子女教育的学校, 是绝对不被允许去招收没有相应籍贯证明的学生入学的。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招收那些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不得自己私自搞那种为了挑学生的考试, 也不得跟外面的培训机构合作着搞这种考试, 同时, 不能使用外面机构自己弄的考试的成绩作为依据。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禁止变相“掐尖”选生源。
公办学校不可以和民办学校混在一起招学生, 也不可以混在一起编班, 这个是严格禁止做的。
绝不可以使用高额的物质奖励或者是虚假的那种宣传等等这些不对的头绪来吸引学生报名, 这一条规定必须遵守。
对于任何学校来说, 严禁出现收取捐资助学款的情况, 并且也不允许通过变相的方式来收取这种与入学存在关联的捐款。
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期间, 各级各类的学校使用任何种类的文化比赛证书、学科类竞赛所得的成绩分数, 以及或者是各种等级的考试证明材料, 来当作招收到学校里面去的学生身份认定的依据标准。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内的学校, 是必须坚决禁止去设立不管是什么样的重点班级或者是分快慢进行的班级的。
这是被严格禁止的, 义务教育学校这样做是不行的, 那就是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 去宣传考试状元并且去宣传升学率。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县(市、区)要做好工作, 对“十四五”期间每一年份适龄需要入学的人口数量进行科学的计算, 然后, 根据县里城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 以及国土空间的总体安排, 来制定属于这个县域内的、“十四五”时期城乡中小学的布局规划,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义务教育的学位能够有足够的供应。
要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发展协调好, 严格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要优化学校的空间布局。要让城乡中小学的布局跟区域人口变化相适应。
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的时候也要适应。要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的需求能够满足。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这一点必须确保。坚决防止把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