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国之本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1981年,全国人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四项基本原则虽不是新的东西,但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但在新的形势下,重申和宣传四项基本原则仍然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长期以来对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教育不够,使得一些人认识模糊,甚至根本不了解这是何等重要的原则。另一方面,在四项基本原则中,有些内容过去讲得较多,现在需要进一步强调。
总之,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使我们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这是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我国立国之本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1981年,全国人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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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国之本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四项基本原则虽不是新的东西,但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但在新的形势下,重申和宣传四项基本原则仍然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不仅过去要坚持,现在和将来也还是要坚持的,而且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四项基本原则的意义显得更加重要;另一方面,对四项基本原则再作一些阐述,可以促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意义,从而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总之,我国立国之本的内容是不断变化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