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局、市直各学校:
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照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民办同步属地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均在所在城区或县域范围内招生,现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总体平稳顺利。但目前我市民办高中学校均未完成招生计划,为了帮助民办学校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经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对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作出调整,由原来的320分调整为300分。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