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父亲的社保出现了3个月的断档情况,没有达到连续缴纳满3年社保的标准,身处深圳的异地生周莎莎,只能在同学们纷纷走上考场之际,背着书包返回家中。
2013年异地高考艰难“破冰”后,今年成了政策普遍落地之年,有28个省份会实施异地高考,报名人数达5.6万人,和未来一百万的异地高考大军相比,这只是个小数目。
周莎莎19岁,两岁来到深圳,在深圳从幼儿园念到中学钓鱼网,完全听不懂“重庆话”,曾认为自己是深圳人,其实父亲这些年一直在深圳交社保,只因工作变动中间有中断。
社保与高考有关系吗?
不幸的并非周莎莎一人。
《深圳异地高考68人审核未通过,其中优等生患上抑郁症》、《母亲在深圳生活22年,因居住证问题女儿无法参加高考》等事件,持续在报纸上出现。
南海网评论称,毁掉高考权的不是社保,而是权力的傲慢。
公正客观来讲,是基于对遏制高考移民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才把异地高考参考资格与社保缴费年限相互挂钩,这其中不乏具有一定合理性。《新京报》作出评论,令人感到公众失去话语权的是,其父亲并非是在深圳参保时间不足3年,而仅仅是因为‘工作变动中间出现了中断’这种情况。“一个孩子的高考梦想就这样被无情掐灭,实在让人深感痛心。”。

《信息时报》的“观点交锋”里,有一方觉得,一项政策的推出,仅仅可以是“最大公约数”,每个人都应当遵循规则,在某些个体权利受到特殊照料的时候,会有更多个体权利遭到侵害。
反方声称,官方存在严重的教条主义倾向,该规定实际上暗藏着“拼爹”的逻辑,这对教育公平造成损害,不要推行“连坐式管理”,即通过父母的社保缴纳年限,对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进行“捆绑”。
该不该反思政策的弊端?
2013年,广东放宽了异地高考的条件。
当中,将“父母一方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改作“含三年”。此外,把社保断档期从一个月放宽至两个月,也就是说社保断缴要在两个月内接续上,断缴两个月内的保费也无需补交。社保部门宣称,“有孩子且有家庭的人都存在生活压力,通常不会连续两个月都没有收入,都会积极地再度寻找工作。”。
有事实表明,有关部门里相关人士所讲的话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武断情况。经过《南方都市报》于2013年进行的报道可知,在广东高考新政颁布出来以后,一些身为新东莞人的群体心里就产生了担忧迹象,年底之际经常出现的“老板欠薪跑路”这种状况所引发的社保断缴现象广东异地高考新政策,是会对孩子参与异地中考以及高考造成影响之感的。周莎莎的遭遇是颇为不幸的,其父亲未能在两个月的规定期限范围之内实现再次就业之举。
所以,有人发出呼吁,应当采取以累计缴费年限作为形式的举措。有专家进行分析,社保缴费年限存在“断档则清零”的情况,此情况参照了过去企业当中“连续工龄”这种方式的做法。然而,这种做法不但背离了制度设计所具有的民本向度,而且还违反了市场规律。
《新京报》作出评论,社保“差3个月”的情况,在与居住十几年的情形相对照时,显得十分刺眼,而那种因为“一直交社保但存在中断”从而导致高考梦破碎的状况,让人忍不住去痛斥“政策冷血”。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吴颖民,在去年广东出台异地高考政策之际表明广东异地高考新政策,“对于家长、学生身份进行甄别是有必要的,然而不可以设置过多的门槛,不要‘巧立名目’去限制外来人口子女参加高考。”。
综合改革才是治本之道

基于这几年的政策情形以及民意状况,异地高考的尺度需不需要持续放宽,答案是确定无疑的。
央视《新闻1+1》在讨论“周莎莎”们之际提出,当下的这种计划性招生体制没改变,每年给各个省份分配的名额数量是多少,每个省份各自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在这两项未曾出现变化的情形之下,怎样才能够让未来的异地高考得以有序而又有效地付诸实施。
“异乡考桌”,能否承载公平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工人日报》的采访之际表示,“异地高考”这件事情本身所代表的依旧是户籍,以及计划招生体制。要达成防止人口过度集中,同时又要兼顾高考公平这一目标,那就必然得改变现有的高考招生制度,要让高校能够自主去设定招生制度,以此来实现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关于异地高考放开程度具有局限性,熊丙奇表示,这是基于高考实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这一框架而言的。他还认为,从长远角度看,要想彻底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就必须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周莎莎这一遭遇,看上去好像是极为特殊的个例显现,然而里头传递出来的却是“机会平等”方面的伤痛之感。
《今视网》引用,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所说的话,“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需提供真正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留意,那些天赋较低,且出身于较不利社会地位的人们。”。
新京报新媒体记者 戴熙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