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咱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这些相关法律, 再加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市、区, 下同)、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一些文件规定和精神来定这个章程的。为啥要做这事?
是为了落实那个依法治招的精神, 也是为了把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给做得更实一点, 顺便规范一下学校搞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工作流程。这个招收全日常规本科学生的过程, 下文就统称为招生工作。
总之, 就是为了保证招收新生的这件事能够顺顺利利地办下去, 再结合我们学校招生的实际情况, 所以专门制定了这一套章程规则。
第二条 学校在招生的过程之中, 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这些方面的全面考核, 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保持公平竞争的状态, 做到公正选拔人才, 并且让录取的过程是公开的。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
第三条 学校的中文全称为长江大学, 英文全称在括号中标注的是国标代码一零四八九, 其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荆州校区校址:湖北省荆州市(邮政编码:)
武汉校区校址:湖北省武汉市(邮政编码:)
第四条 这所学府的办学性质是公办, 而且它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 这所学校是国内列入“双一流”建设名单的高校, 同时也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入选的学校。它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高校, 属于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高校之列。此外, 它还是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
在共建方面, 它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学校, 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同建设的学校。该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权, 并且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 吸纳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 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调整及录取规则等。对本科招生事项做出决策。
学校的招生部门是学校里面一个常年存在的具体单位, 并且这个单位主要负责在学校内部组织以及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会将有关招生信息予以发布, 并且会对选拔以及录取的结果进行公示, 其发布的渠道是通过招生信息网, 同时也会利用校园网来进行相关的发布与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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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八条 对于普通的考生来说, 他们的文化课里的各个科目的考试, 就都得去参加那个全国性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如果是湖北省那边的中职类的考生, 那就必须去参加他们这个本省所组织的那个技能高考了。
第九条 学校组织了针对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进行相关专业的测试, 对于测试时间、具体要求以及有关事项, 均以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是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的。它是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来做的。它是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的。它还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它也是结合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的。这样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的。它还要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的。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计划编制的要求,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的数量, 不得超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一个百分点。另外, 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的数量, 不得突破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十五。
至于预留计划具体如何使用, 必须经过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研究论证, 并且要上报给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等待其批准之后才能执行。
关于预留计划这个事务, 它的主要用途是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在录取工作开展的时候, 依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来进行操作, 重点情况是向那些生源质量好、也属于生源充足的省份倾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的是专业招生计划的动态平衡机制, 对于那种社会需求量很大而且学生报考人数很多的專業, 可以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对于那些个别社会需求量很小并且学生报考很少的专业, 学校可以对它们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对它们采取减少招生、隔一年再来招生或者停止招生的办法进行处置。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现在全部都是通过网络来完成的。在录取的过程中, 学校会严格根据每个考生所在省、市或地区的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个批次分数线的要求去执行。
然后学校会根据考生填报咱们学校志愿的具体情况来做事。这些事的依据都是考生的电子档案, 目的是用来做全面的考察, 最终把最优秀的考生录取进来。
只要是按照考生的志愿、要求和申请, 并且按照规定进行了录取操作这种情况存在之下, 学校方面是一律都不进行退档处理, 也是不进行换录处理的。
第十四条 咱们得看学校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那边招了多少人, 还得看考生们是怎么填报志愿的, 有了这些情况, 才能定下那个把档案调上来的比例。
按照咱们教育部的规矩, 要是用那种顺序志愿来投档的办法, 调取考生档案的比例, 原则上不能超过百分之百二十。要是用那平行志愿来投档的办法, 调档的比例, 原则上最好别超过百分之百五。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里, 是依靠考生待在的那个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分数来决定进度的, 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这样的顺序进行录取动作。
假如某位考生属于那种根据国家所定政策还有省级招生委员会所定的规则可以额外增加分数用来投档的情况存在, 那么学校方面是同意承认这个额外增加的分的, 而且这个额外加上的分值, 在进入选择具体专业那个环节的时候也是一模一样地拿去起作用。
第十六条 学校对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进行处理, 对于那些实行平行志愿制度的省份的情况来说, 是按照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来执行录取工作的, 而对于那些实行顺序志愿制度的省份的情况来看的话, 我校方面会优先去录取那些被认定为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在安排专业的过程当中, 对于已经进入了档案管理环节的考生, 是依据分数优先的这个原则来进行的。志愿方面的规则, 是遵循生源属地化这个原则的长江大学录取分数线2026,并且会严格执行该考生所在的省份、自治区或者直辖市里面所规定的相关政策内容。
第十八条 在学校里, 有一部分专业采取的是按大类进行招生的方式。关于这个大类别招生里面都包含了哪些具体的专业, 以及这些专业下面有哪些具体的培养方向, 相关信息会通过各个省级的主管招生部门来公布。同时也会通过长江大学本科的招生信息网来进行公布, 方便大家了解情况。
第十九条 针对外语类的各个专业, 其招生范围仅限于那些参加本语种或英语语种考试的考生被录取, 学校在安排录取时会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 并且要求相关的外语单科考试成绩不能低于一百零二分的规定;而对于其他专业来说, 报考者可以选择使用除英语之外的各种语言来参加应试环节的筛选工作, 但是这些学生在正式进入校园学习以后, 通常会以英语当作自己的第一外语来继续深入研究和发展。
第二十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是遵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里的有关标准来执行的。另外呢, 建筑类专业里色盲是受限的;护理学专业里面身高低于1点56米也是受限的。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全国范围内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的考试。我们认可各省的联考成绩。如果遇到没有设置联考的专业, 这种情况之下, 我校会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的合格成绩。
对于省联考成绩合格的那些考生而言, 只要他们的高考文化分数达到了省招生委员会所划定的录取资格线, 这样的考生就可以报考我们学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长江大学录取分数线2026234范文网,录取规则为:
对于音乐以及舞蹈这样的专业来说, 录取的方式是按照专业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来进行排定的, 如果遇到专业成绩完全一样的情况, 那么就根据文化成绩的高低来决定谁优先被录取。

对于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以及产品设计这些专业来说, 录取工作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在计算综合成绩的时候, 文化考试成绩要占据百分之四十的比重, 而专业成绩则需要占到百分之六十的比重。
如果在比较过程中发现综合成绩完全一样, 那么就会优先录取那种专业成绩更高的考生。
对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来说, 录取工作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安排的。在计算这个综合成绩的时候, 文化考试成绩占据了80%的比重, 而专业成绩则占据了剩下的20%。如果在比较中发现两位或者多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是一样的话, 那么就优先录取那些文化课成绩更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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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报考咱们学校体育专业的那些学生, 他们需要的文化考试成绩, 以及省里组织的那门统考的专业成绩(也就是后面说的“专业成绩”), 两项分数都得去到考生籍贯所在的那个省分, 所定出来的对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面去。
对于那些按照顺序志愿方式往前投档的省份来说, 会按照文化考分和那份专业成绩加在一起的总数, 从最高的开始往下降着顺序录取, 要是总分数碰巧一样多的时候呢, 就看谁那门专业成绩更高一点谁就先被录进去。
对于这些按照平行志愿办法进行投档的省份, 我们需要严格遵循它们所规定的、用来折算成绩的方法, 以及具体的投档规则, 然后根据那些经过折算之后得到的投档成绩, 本着分数优先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从高到低的顺序来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在录取环节里面, 往届毕业生这一类人和应届本科毕业生会被放在同一个等级标准上去看待并且进行对待。至于学校里面所涉及到的每一个专业领域, 都不存在针对男性或者女性的比例设定和限制这样的规定情况。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的收费工作, 是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初所规定的具体标准, 来一步一步认真执行的。
第二十五条 新生在入学之后, 学校会进行一个全面的复查, 这个复查的过程是在3个月的时间段内完成的。对于体检复查这一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学生, 学校会根据他们的体检结果来做相应的处理, 处理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比较严重的情况是直接取消他们的入学资格。
对于那些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 或者使用他人名字顶替身份入学的学生, 学校会采取最严厉的措施, 也就是直接取消他们的入学资格或者是学籍, 并且会把他们退回原处, 同时向相关的省级、市级或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要求他们对这些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中职类学生, 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各专业学生, 在校期间都是不能申请去转入其他类别的专业进行学习的。另外, 定向就业招生学生, 还有专升本的各类专业学生, 同样是不能在在校期间申请转入到其他专业里面去学习的。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在内的基础奖助体系, 同时还设有长江大学奖学金, 以及对由学校外各类社会团体、企业和人士捐资设立的40余种奖助学金项目, 这些项目总计超过40类。
同时, 针对那些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学生群体, 学校还专门提供了诸如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形式的帮助措施, 以支持其学业与生活。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新生入学设置了专门的被称为绿色通道的渠道。如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开学报道的时候, 暂时没办法凑齐学费和住宿费。他们可以通过这个绿色通道先把入学的登记手续给办完。
等学生正式进入学校之后。学校的负责资助这一块的部门。会根据每个学生个人的具体情况。去做一个困难的认定工作。然后按照国家所出台的政策。来采取多种不一样的方法。给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十九条 如果是拥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并且在规定好的弹性修业年限之内, 完成了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有各类学分与最低总学分的要求, 同时在品德、智力、身体、审美以及劳动这几个方面都达到了毕业的标准, 那么就允许其完成学业并准予毕业, 届时会由长江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的毕业证书;对于那些满足授予学士学位相关条件的人员, 则会赐予学士学位资格, 并统一发放长江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我校是不会去拜托任何中间机构又或者任何个人来开展招生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 如果本章程存在与国家法律相背离的情形, 或者与相关法规出现冲突的情况, 又或者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招生政策不符的现象发生, 那么应当以国家法律为准绳, 并且要以相关规定为最终依据, 同时还要以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作为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