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部发〔2003〕39号
每个省软件技术专业,各类不同的自治区,各个直辖市的人事厅,也包括信息产业厅,国务院的各个部委,所有直属机构的人事部门,以及由中央进行管理的企业:
为了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所需情形,规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人才评价工作事项,促使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人才队伍得以建设发展,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是在总结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予以实施的情况条件之上,进行了重新修订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相关规定这一行为。现在就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以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你们需要遵照其内容去执行。
自2004年1月1日起,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1〕6号),该通知是和原国务院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办公室共同发布的,同时,人事部《关于非在职人员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4〕9号),这两个通知即行废止。
人事部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八日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契合国家信息化建设所要达成的需求,强化计算机技术跟软件专业人才队伍的构建,推动我国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软件产业的进步,依据国务院所颁布的《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以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规定,从而制定出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社会各界人员,这些人员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技术工作,从事软件专业技术工作,从事网络专业技术工作,从事信息系统专业技术工作,从事信息服务专业技术工作。
第三条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为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它被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之中。
第四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是由人事部以及信息产业部一同负责的,其采取的是考试办法,该办法是全国统一大纲,且是全国统一试题,并且是全国统一标准,同时是全国统一证书的。
第五条 国家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产业市场需求,是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据依来设置,且进一步确定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还有资格名称的凭借。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级别有着这样的设置情况,其包含有初级资格这一层次,还有中级资格这一层次,另外还有高级资格这一层次,总计3个层次。
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承担着这样的职责,负责安排组织诸多专家软件技术专业,去拟订考试的科目,还要拟订考试大纲以及命题工作,同时要研究建立起考试试题库,另外还要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并且统筹规划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人事部承担着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的工作,还要审定考试大纲以及试题,会同信息产业部,对考试开展指导的工作,进行监督的事宜,实施检查的操作,进而确定合格标准。
第八条 只要是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各项法律的人员,并且恪守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那么均可依据本人自身情况,去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以及级别的考试。
第九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会由各省、各个自治区以及各个直辖市的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且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此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都具备效力。

第十条 通过了考试,并且获得了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这表明其已经具备了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还有能力,用人单位能够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工作需要,从获得了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里面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能够取得初级资格的话,就可以聘任技术员职务,或者是助理工程师职务 ;要是可以取得中级资格,那么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而一旦取得高级资格时,就能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第十一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就不再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以及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了。
第十二条 证书,也就是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的是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就需要登记一回。在有效期满之前,持有该证书的人,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前往信息产业部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申请登记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二)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本专业岗位工作;
(四)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再次进行登记的那些人员呢,还得去提供能够证明其接受了继续教育或者参加过业务技术培训的相关材料才行呢。
第十四条 针对那些在考试中作弊、或者依靠别的手段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一旦被发现,马上就会取消他们的资格,并且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第十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获批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士,以及来自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所确定的流程程序,去申请参与考试,并且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在本规定施行日之前,依照《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1〕6号)去参加考试,进而获得人事部印制、人事部与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资格),以及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水平证书》的那些人员,他们的资格证书或者水平证书持续有效。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有个考试(此处后边括号,对之简称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人事部与之信息产业部两者领导下开展进行,这两个部门一起共同组建成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呀(设在信息产业部所在之处)钓鱼网,负责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做实施工作以及日常管理之类的事务呢,此事是这样的情况哟。
第二条 信息产业部进行组织,成立了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它要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工作,还要负责命题工作,并且要负责建立考试试题库。
具体考务工作,是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也就是原先的中国计算机软件考试中心负责的,各地考试工作,是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以及信息产业行政部门一同组织去实施的,具体职责的分工,是由各地协商后去确定的。

第三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会组织两次,一次是在每年的第二季度举行,另一次是在每年的第四季度举行。
第四条 按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之中所说的那个第五条规定,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被划分成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联网,计算机去应用的具体技术 ,信息系统以及信息服务这5个专业类别,并且在各个专业类别里分别设置了高,中,初级专业资格考试,详细的情况可以去查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层次对应表》,这个表在后面附上的。关于专业类别以及资格名称,人事部会依据发展的需求,在合适的时候进行调整,信息产业部同样也会作出如此行动。
考生能够依据本人自身状况,挑选相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及级别的专业资格(水平),进而参与考试。
第五条 高级资格所设的科目有,一个是综合知识,还有案例分析,另外还有论文,这是3个科目;中级资格所设科目为基础知识,以及应用技术,这是2个科目;初级资格设置的科目同样是基础知识,以及应用技术,也是2个科目。
第六条 各级别考试均分2个半天进行。
中级能力全面见识方向考查用时是两个半小时,实例分解方位考核之时辰限是一小时半,论述之作范畴考查所需之时长规定是两小时。
初级和中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第七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依据各级别的不同特点,按照各专业的独特特性,选取纸笔、上机或者网络等形式来开展。
第八条 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那些人员,由其本人主动提出申请,按照相应规定携带身份证明前往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去报名。而后领取准考证,凭借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九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中央各部门所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也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十条 采用考试跟培训分离的准则,任何参与考试相关工作的人员,都不可以参加考试以及跟考试存在关联的培训。
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第十一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大纲,是由信息产业部来编写以及发行的。任何单位,还有个人,都不可以盗用信息产业部的名义,去编写,并且出版各种考试用书,以及复习资料。
第十二条 为要让培训工作能够健康且有序地开展下去,是由信息产业部进行统筹规划培训此项工作的,那对于承担着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培训职责的机构而言,是应该具备师资、场地以及设备等这样的条件的。
第十三条 计算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要经过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收费标准,也要经过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核准,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同样要经过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核准,核准之后,要向社会公布这些收费标准,公布之后,要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从事考务管理工作,务必要严格依照考务工作相关章程规章以及制度加以执行落实,切切实实地负责将试卷在命制这个环节、印刷这个环节、发送这个环节以及最后保管这个环节之中的保密工作予以做好完成,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范,一定得严防出现信息泄密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 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予以加强,对考试回避制度认真去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以及考场纪律要严肃对待。针对弄虚作假这类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况,要依照法律进行处理,当事人与有关领导的责任要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