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普通公办高等学校是上海商学院,它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现在有奉浦校区,还有中山西路校区,也有漕宝路校区,另外还有国权路校区,以及福州路一个办学点。这么多年以来,上海商学院全方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秉持“以商立校、应用为本”的办学理念,坚守“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的校训精神,奋力塑造“应用型、创新性、国际化”的办学特色,尽力培育具有社会责任、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商科人才。当下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有29个本科专业,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是旅游管理、国际商务、金融、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社会工作)。架构已形成,这架构是全方位的,是多层次的,涵盖了从本科生到研究生,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还有留学生教育。
学校着重强化特色商科专业(群)的建设,其中应用经济学属于上海市Ⅱ类高原学科,工商管理被选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培育计划,该校先后被选入教育部“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还被选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国有5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了,它们分别是工商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还有8个专业是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像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另外税收学等9个专业是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这4个专业通过了ACBSP国际认证,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通过IFT专业认证。
二、招聘需求
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也就是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的精神,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情形,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以及专职辅导员,其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从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上海商学院录取分数线,以及学校所设立的各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方面的素质,还有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应聘我校事业编制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并且在有效期内,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截止时间是2025年12月31日,专职辅导员岗位计算截止时间是2025年3月10日。那些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到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要登录上海商学院人才招聘网()去进行应聘,每名应聘人员限制投递一个岗位,其他途径的报名申请不会被受理,应聘人员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资料,确实没有信息的话要填“无”,简历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并且按照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一流范文网,信息不完整、附件不全或者不清晰的,我校可能不会予以审核,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的,一旦查实,会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录取资格。对专业、学历、岗位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各用人单位。
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岗位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该专职辅导员岗位,自发布那一日开始起算,一直到2025年3月10日,此时间是以实际报名截止的那个时间作为标准的。
(二)资格审查
学校会针对应聘人员的材料展开审查上海商学院录取分数线,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会再另外进行通知。
资格审核是贯穿于公开招聘整个进程的,要是在招聘各个环节当中,发现应聘人员并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话,那么将会马上终止其招聘进程。应聘者务必要确认本人条件是符合岗位要求的,请。
(三)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由各学院组织试讲、面试;
2.将专职辅导员岗位进行笔试、面试,这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达到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平均成绩的应聘人员里,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校级面试人选,在面试结束之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比例,面试成绩占60%比例来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来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

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情况需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单位进行考察,其遵纪守法情况方面情况同样如此,道德品质方面情况也是这般,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依然要一起进行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核考察状况来确定通知会进入体检的人员其中体检要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前往本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去进行体检。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按照考核、且考察、以及体检结果,针对拟录用人员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予以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是7天。公示结束之后没有异议的人员,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要报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还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要是公示存在异议、并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照查实结果来确定能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若上述人员被录用,其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按有关规定执行,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部门联系方式详见上海商学院人才招聘网()
(二)如需政策咨询,可联系人事处李老师,邮箱:,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