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教育部办理
提 案 人:左东岭
主 题 词:制度,建设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近几年,鉴于高等院校行政化致使的弊端以及学术腐败愈发严重,众多院校设立了学术委员会来矫正此类不良现象。2011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针对怎样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问题,“颁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当中着重提及:“开展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探寻教授治学的有效路径。”。这应当讲是颇具眼光的,会对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当下中国高等院校的学术委员存在诸多问题,进而影响了学术委员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比如说,最近科技部在处理一起事件,该事件发生在高等院校,涉及某长江学者虚报科技进步奖,在这件事的处理过程中,举报人发出感叹,说此一事件拖延数年时间,一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这番情况,除去校领导有意回护外,学术委员会也没能发挥出应该起到的作用,并且举报人由此进一步引申说,当前一些院校的学术调查委员会,并没有达成监督、调查学者学术腐败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反倒变成了学术腐败的保护伞。《古稀六人举报组把长江学者拉下马历经三年》,这一事件出自《搜狐新闻》2011年2月25日,这种现象在高校当中并非个例,许多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虽已成立多年,然而基本上如同虚设,每年仅仅召开一两次并无实际内容的会议,甚至更为严重的是,它还成为了学术腐败的保护伞。

对这类现象背后的原因予以认真反思,固然存在极为复杂的社会因素,然而有两个原因无疑是主要的。其一,在体制方面存在不配套的情况。学校的学术委员常常归属学校行政或者党委领导,并不具备独立运作的权力,特别是上一级主管部门未设置相应的领导机构,这致使在出现学术腐败以及其他学术弊端时,往往会遭受本单位行政部门的干扰,进而无法有效地向上一级相应机构进行沟通反映。二是,大多数校学术委员会的主任,或者副主任,是由学校行政领导兼任的。这就导致,严重地受到行政化力量的干扰。并且,许多校领导,为了维护本单位的所谓“形象”,还有个人政绩,倾向于轻描淡写、草率马虎地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严重的情况下,则会有意掩盖真相。他们包庇纵容当事人,进而助长了学术腐败的不良风气。而这两点,又都可以归结为高校行政化泛滥这一核心问题之上。身为制衡高校行政化的机构 ,校级学术委员要有能独立行使的权力 ,要获得上级相应部门的有力支撑 ,要审慎挑选学术水准高 、学风严谨 、办事公正的人来担当学术委员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成员。为此 ,特地给出以下建议:
第一,高校的学术委员会主任以及副主任,不应由校行政领导兼任,而应由在学术方面水平高,且在群众当中影响大的资深教授来担任。第二什么叫独立学院,学术委员不能由校领导以及部处负责人担任,应该是各学科的教授去担任。
二、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是经由教授推举得以产生的,并非能够由行政领导进行指派,此为推举方式。
能够以院系当作基本单位,依据教授数量的多少来分配名额(像是 10 名教授能够拥有一个名额那样)。在初次构建学术委员会的时候,少量一部分委员能够由知晓教授情况的校长提名成为候选人,不过比例不应当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一。
作为第三步什么叫独立学院,针对学术委员的委员选举而言,需要去制定与之相对应的任职标准,像是对于担任教授所需要的年限要求,还有其学术方面所具备的水平状况。
特别是在人品、学风等方面,必须有着决然敢于坚守学术的原则,还得有毅然敢于针对不良学术行为予以批评的正直品德情况存在。只要是有过抄袭、剽窃等这类学风不端正行为的人,是不能够拥有参加评选的资格的。
学术委员会要制定严谨的章程,还要明确权限范围,在所进行的制定过程当中,需要广泛去征求众多教师的意见。
是要参照老师给出的见解,之后还要历经学校行政以及党委方面的审核批准这一流程。学校于学术委员身上所实施的领导,应当体现贯彻于对其章程内容的严格把关这一行为里,还有在运行过程中对于章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上,而绝不是针对其本应具备的学术权力进行无端干涉。

五、学术委员会具备着有权完全独立开展运作的特性,并且存在拥有超越行政权力那般的权威性,但凡涉及项目。
针对申报事项,以及学术奖励事宜,还有学风建设涵盖的内容,包括学术不端行为的审定工作,学术争议的仲裁事务,教师学术不公待遇的申诉情况,以及对学校学术管理失职的问责等等,一旦经过学术委员讨论并做出决定,任何人均不得轻易去改变。倘若当事人存在异议,既可以向学术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又能够向高一级别的学术机构展开申诉。
六、重点院校鉴于规模庞大,教授数量众多,能够依据文、理、工科分别搭建分学术委员会,学科性较为突出的内容由分学术委员会予以处理,重大事项则经由学术委员会全体展开讨论而后决定。
七、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教育部,都应该设置相应的学术仲裁机构,以此来构成完整的学术委员会体制。主管部门所建立的学术仲裁机构钓鱼网,不负责具体的学术评审,也不负责学术争议裁定,而是负责受理针对各高校学术委员提出的大幅差异,以及所产生的问题。这些该机构负责人以及成员,建议不要由在任行政领导担任,而是由各高等院校的学术委员会推举生发,进而尽量做到其学术行为的独立性。
八、各高校及其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委跟纪检具备负责监督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权力,不管是作为组织存在的学术委员会,还是委员个人,全都必须高度负责,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只要是发现存在徇私情或者打击报复的不端行为情况,就必须及时予以作出处理,其处理办法并非直接进行介入干预实施,而是把情况予以反映上去,同时根据该情况提出相应建议,只要是划分属于学术委员会的针对整体方面的问题,就需要向上一级学术机构去进行反映,只要是涉及到属于委员个体个人的问题,那么就要朝着该委员所属的学术委员会去反映情况,并且最终由所属学术委员会来作出相应处理。
学术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都务必持有高度的学术责任感,去维护学术的严肃以及纯洁。只要是发现存在徇私舞弊、打击报复、收受贿赂还有懈怠失职行为,而且证据十分确凿的人员,经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讨论表决之后,会取消其委员资格,且永远都不可以再进入学术委员。
实际上,当下的某些高等院校已然于构建独自的学术委员会层面开展了值得珍视的探索,举例而言,复旦大学的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就大体上已然从行政权力里独立出来了,最为关键的标识便是行政领导不再出任学术委员会的职位。依据《解放日报》的报道:“复旦大学存在一项意义重大的改革,那便是学校领导以及部处负责人退出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复旦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而形成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有效分隔,并且设计了专门的会议制度以及‘召见—问责’制度。”。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当面对他们觉得那般重要的问题可得单独召集开展会议,进而去促成出独立的决议。这些所形成的意见会成学校领导层去执行那学术决策的凭据,并且还能够召见学校领导层从而实施问询,甚至是进行问责。地处北京的那种首都师范大学在2010年11月成立过单独的学术委员会,学校领导层和部处负责人都不会涉足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的方式是经由各院系教授直接选举而产生的。在高等院校迈向去行政化以及学术权力走向独立化方面,这些举措确实跨出了值得欣喜的一步,然而这只是个别院校而已,距离中国高校构建起完善健全的学术机制,仍存在很远的距离。所以呢,建议教育部设立调研机构,仔细认真地对这些新冒出来的现象展开调查研究,进而形成初步的方案,把高校的学术委员会机构建设得愈发独立,愈发健全,愈发具备学术化特征,以此能够在学风建设以及学术纯洁层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