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学校以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湖北省的相关规定,并且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形,特意制订这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施行“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循公开选才的原则;严格依照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与规定,认真去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的监督,接受家长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此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具有国标代码,其为12987 ,在湖北省的招生代码是C60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铁机村特2号。
邮政编码: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十条,按国家规定的招生管理办法录取后,成功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需报送至湖北省教育厅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将由武汉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邮编,该证书在国家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按照国家规定制度大全,只填写就读的专业名称,不填写各专业的培养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由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一项工作,即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同时还要贯彻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而且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确定招生规模,负责调整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这一行为,协调处理招生工作当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呢之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在于,依据学校招生章程以及实施办法细则,去编制招生计划,还要组织招生宣传以及录取工作,继而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在招生录取期间之时,招生监督小组专门成立信访组,负责接待考生投诉,以及信(电)访、申诉工作,以此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而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设置于学校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梨园街派出所的吴孔贵警官,作为我校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员,对招生工作展开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及有关的要求,详细的情况是这样子的,要去查看生源省,或者自治区,又或者直辖市所公布的招生专业目,还有计划。
关于第十五条,于湖北省的录取批次是这样的,有第三批专科,还有提前批中职技能高考,而其他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呢则是以各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自身所公布的录取批次作为依据的。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会严格依照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门制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来执行,将考生高考所得成绩当作基本依照标准,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这样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进行全面综合衡量,进而挑选出优秀人才予以录取。
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的,不是此招生对象,此招生对象要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技能高考);成绩没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校录取批次分数线的,不是此招生对象,此招生对象要志愿填报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未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标准的,不是此招生对象,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此招生对象是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考生。
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准则,在第十八条予以施行。
第十九条,外语语种是英语,不存在男女录取比例的设定,没有志愿分数级差的规定,考生成绩依据投档分数来作为标准。
第二十条,关于进档考生的录取事宜,会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先后的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要是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学校会依据分数高低以及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若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并且又不服从调剂的,那就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之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生展开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的学生,按照企业相关要求实施体检。对于经过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依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来办理,给予转专业或者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新生被录取之后,务必在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前往学校报到。要是没有任何缘由却不报到,并且没有和学校进行联系的,这种情况会被视作自动放弃。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之后 ,第一学期依照专业大类实施培养 ,并依据学生的学业状况以及就业市场的发展趋向 ,正确引领学生再度认识并且挑选匹配自身学习的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收费项目,其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之后按照学校官网所公示的结果予以执行。
第七章 资助学生政策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办理,遵照我校的相关规定落实,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上述要求施行,此为第二十五条内容。
第二十六条,学生之中,有着那样一批,他们品学兼优,这些品学兼优的学生,能够去申报国家奖学金,那可是8000元一年每人的。并且,他们也能够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它是5000元一年每人的。还有另外一些学生,他们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邮编,这些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申请国家助学金,这国家助学金的金额是2200元到4400元一年每人。除此之外,他们还能够去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以办理到12000元一年每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校内助学制度,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能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还能够在寒暑假组织部分学生勤工俭学,并且通过“减、免、贷、缓”等政策,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构建“绿色通道”,以此确保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八条,校内奖学金相关制度,若学生于学校学习阶段,成绩优异且品质与学业兼备,学校于每学年按照国家设定比例,评定“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同时,学校会激励学生投身专业技能比赛,设立“学生竞赛奖”之奖项,针对获奖参赛学生依等级颁发对应奖学金。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
联系人:赵瑜
监督电话: -
电子邮箱:
第三十条 第三方监督员
吴孔贵: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梨园派出所民警
监督电话:
第九章 招生组织工作与咨询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三十二条,各地有着负责招生宣传的小组这个存在,它乃是由招生办公室去做选派这个行为而产生的,关于它的具体名单以及其联系途径、方式,在招商时期的阶段之中,是于学校的官方网站之上进行公布的。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于2022年4月14日,由武汉科技职业学院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是第三十三条,适用于武汉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此章程乃经武汉科技职业学院授权于武汉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来进行解释。倘若本章程同国家以及各省的政策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那么是以国家和各省的政策规定作为准则。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4日
